摘要
-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9日音讯(记者 石祖波)澄迈县水务局近来发布关于污水处理费
产品介绍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9日音讯(记者 石祖波)澄迈县水务局近来发布关于污水处理费归入自来水费同时征收的告诉,决定于6月1日起,实施污水处理费归入水费同时征收作业。
据了解,该县从2020年6月1日起,将本来独自收缴污水处理费的方法,调整为归入自来水费同时收缴。向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备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交纳义务人),应交纳污水处理费。澄迈县金江镇主城区及老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规模:依据《澄迈县中心城区控制性具体规划》及《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具体规划》的规模,结合实在的状况征收。
依据相关文件和规则要求,污水处理费应当按月征收,收费规范为:居民用户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1.20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依照“污染者付费”准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交纳并专项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备建造、运转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该费用属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市县国库,归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办理,实施专款专用。
交纳义务人不准时交纳污水处理费的,给予用户停水处置,情节严重将依照《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令》的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