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费用与支出核算要点


来源:bob全站app应用    发布时间:2023-12-14 20:02:07

摘要

科目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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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

  按照上述规定,行政单位不使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其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发生的各项费用均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同时使用“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其业务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其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和由单位统一负担的费用计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划分的具体会计政策。

  2.基本支出列“单位管理费用”,项目支出列“业务活动费用”,这样处理是否正确吗?

  解答:不能这样简单区分,应该按照“单位管理费用”和“业务活动费用”的核算范围区分(范围定义见上一问),例如单位物业费用是项目支出,但属于单位管理费用核算范围。

  解答:应当区分,建议将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机器辅助活动的各业务部门发生的工资记入“业务活动费用”,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工资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工资记入“单位管理费用”。

  4.某学校人员配备紧张,所有人员包括财务专员均从事教学工作,如何区分人员分别记入“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

  解答:建议可按照主要是做的工作业务活动,及单位对应岗位设置是专业方面技术岗还是管理岗来划分。

  解答:财政部2019年发布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事业单位理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分别设置“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做好费用的划分和归集,为未来成本核算打好基础。

  解答:财务会计应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预算会计应计入“行政支出/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解答:三个科目的对方科目都和费用有关,都计入当期费用。不同之处在于会计要素归属不同。

  (1)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单位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待摊费用”是核算分摊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核算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科目,核算单位预先提取的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

  ①发生费用时,财务会计借记“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等;预算会计借记“行政支出”等,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等。

  ②每期分摊费用时,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贷记“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案例】某医院支付大型设备一年期维保费用120 000元,在1年内进行分摊。账务处理如下:

  ①预提每期租金费用等: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贷记“预提费用”;预算会计不做处理。实际支付时,财务会计借记“预提费用”,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等;预算会计借记“行政支出”等,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等。

  【案例】某单位采用租金后付方式租用办公场所一年,合同约定每月租金5 000元,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租金60 000元。

  ②事业单位依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项目间接费或管理费:财务会计借记“单位管理费用”,贷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或管理费”;预算会计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间接费或管理费”,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项目间接费或管理费”。实际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或管理费时,财务会计借记“预提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预算会计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资金结存”。

  【案例】2019年4月,某单位预提科研项目管理费50 000元。2019年5月,实际使用计提的科研项目管理费2 000元。

  ③单位按规定从财政科研项目中计提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贷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等;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实际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财务会计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贷记“累计盈余”。

  同时,在预算会计下,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支出科目下的“财政拨款支出”明细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等。

  【案例】2019年4月,某事业单位从财政科研项目预提项目管理费50 000元。2019年5月,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用预提的项目管理费支付科研人员绩效奖金2 000元。2019年8月,购买项目用固定资产,价值8 000元,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用预提的项目管理费进行支付。

  1.单位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之间不存在股权投资关系,怎么样做会计处理?

  解答:《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以下简称2号准则)所称“股权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资产,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等。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当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本级政府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资产进行核算。

  根据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与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之间不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不适用2号准则规定,不作为单位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单位账户对国家出资企业投入货币资金,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另外的费用(支出)”科目相关规定处理;不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其他应该支付款”科目相关规定处理。

  2.单位按规定出资成立非营利法人单位,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怎么样做会计处理?

  解答:单位按规定出资成立非营利法人单位,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不适用2号准则规定,出资时财务会计应当按照出资金额,借记“另外的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额外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等科目。单位理应当对出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单位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案例】某事业单位A,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依规出资成立一个非营利法人单位基金会B,出资金额1 000 000元,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来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