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污水净化处理收费规范发布2024年1月1日开端履行↓↓↓


来源:bob全站app应用    发布时间:2024-02-15 14:13:14

摘要

为遵循柳城县委、县政府推动柳城县乡镇环境基础设备建造作业,改进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开展

产品介绍

  为遵循柳城县委、县政府推动柳城县乡镇环境基础设备建造作业,改进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开展,依据财务部、国家开展变革委、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运用办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城县乡镇(含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告诉》(柳城政规〔2021〕7号)、柳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告诉〔2021〕98号等文件精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已建造污水处理设备的乡镇开征污水处理费,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在柳城县已建成污水处理设备的乡镇城区规划,向乡镇级污水处理厂设备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包含运用自备水源的)应当按规范足额交纳污水处理费。

  依据柳城县《关于我县一般乡镇污水处理费收费规范的批复》柳城发改价字〔2019〕6号文件要求,即:

  (三)对运用自备水源的用水户,按其相应用水类别的征收规范开征污水处理费。

  (一)运用公共供水、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柳城县住宅和城乡建造局托付柳城县长润乡村供水有限公司统一在每月收取水费时同时征收。

  (二)污水处理费归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县财务,归入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办理,专项用于乡镇污水处理设备的建造、工作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开销,不得挪作他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运用和办理承受财务、发改、审计和排水等部分的监督查看。

  依据《财务部国家开展变革委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运用办理办法〉的告诉》(财税〔2014〕151号)规则,污水处理费按交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法核定:

  (二)运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装置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现的量值为准;未装置计量设备或许计量设备不能正常运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备额外流量每日工作24小时核算。

  (三)因很多蒸发、蒸发形成排水量显着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装置主动在线监测设备等计量设备的,经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分确定并公示后,按交纳义务人实践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对产品以水为首要的组成原材料的企业,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

  (四)建造施工暂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装置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现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未装置排水计量设备或许计量设备不能正常运用的,按施工规划定额征收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