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保典型案例:芦溪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猪尿直排水库


来源:bob全站下载    发布时间:2024-03-21 08:46:07

摘要

2023年9月,江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萍乡市发现,芦溪县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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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江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萍乡市发现,芦溪县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芦溪县为生猪调出大县,目前已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有92家,大多分布在在南坑、宣风、银河等乡镇。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到位及其他因素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等原因,2023年1-6月,该县国考棚下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排名全省第二,被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

  (一)粪污综合利用不严不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督察发现,芦溪县畜禽养殖场都会存在利用底数不清、粪污消纳场地不足、利用不实等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清河畜牧公司、鑫鸿农牧公司、洪恩养殖场等企业发现,档案台账不完善且相互矛盾,粪污的产生、外运、消纳及无害化利用无具体记录且去向不明。企业环评文件及治污设施核查意见表等均明确要求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督察组对照设计出栏量、粪污解决方法和相关核算细则测算,上述三家企业分别需消纳土地约7000亩、1100亩、1400亩,但自有消纳用地分别只有420亩、100亩、38亩,二者相差甚远,不足以满足排污需求。鑫鸿农牧、清河畜牧公司排向消纳场地的粪污输送管道断裂,粪污无法到达消纳场地,综合利用成为空谈,二次污染隐患突出。

  (二)畜禽无害化处理失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应委托无害化处理企业或自行规范处理,原则上应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督察发现,芦溪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处于无序状态。据统计,2018-2021年,县畜禽养殖综合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均处理1万头左右病死猪,但该中心已于2021年11月停产,规划建设的4个收集点至今未启动,大量病死猪去向不明。督察还发现,嘉和家庭农场将病死猪直接弃置外环境,高升养殖场、洪恩养殖场、鑫鸿农牧公司未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有关要求,随意将病死猪挖坑填埋,恶臭刺鼻。

  (三)部分养殖场(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禁养规定执行不到位。众康养殖场紧邻田心水库,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牛粪露天堆存,猪尿液直排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浓度42.9毫克/升,为劣V类。部分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督察发现,嘉和家庭农场废水输送管道断裂,电源线切断,曝气装置损坏,加药桶空置,氧化塘采样监测结果为粪大肠菌群为2.2×10^5个/升,超出有关标准。和森生态农业公司部分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采样监测结果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为97.2毫克/升、542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中Ⅲ类水质标准的96倍、26倍。督察还发现,部分养殖户游离于监管之外,污染问题突出。随机抽查南坑镇黄某养殖户,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干粪随处倾倒,猪尿液直排外环境。宣风镇刘某养殖户粪污未收集处理直接排至旁边山塘,山塘水面蓝藻水华现象严重。

  督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后,芦溪县进行了立行立改,并全面组织排查,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

  芦溪县有关乡镇及部门对粪污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污染防治等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部分养殖场(户)法律意识淡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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